孔祖中等专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实现中职教育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搞好专业建设,打造精品专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聘任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⒌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适当放宽。
二、聘任要求:
1.兼职教师总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专职教师人数的三分之一。
2.开课前必须撰写出所任课程内容三分之一的教案。教学过程中要理论联教学实际,避免照本宣科。
3.应按教学计划要求,搞好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开课之前,教学部将兼职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一)连同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报教务处,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由教务处确认后签订聘用协议(见附二)。
5.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和教学部负责管理。
6.兼职教师受聘学校担任教学任务后,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学环节应与本校专职教师同等要求。所授课程的教学文件应完整,包括:教学进度表、教案、记分册等,授课任务结束后应将上述文件交至教学部。
7. 受聘教师要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教学管理,保证规定的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教学研讨会。
8. 不得以公事为由,随意串课、代课或停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事先应与教务处取得联系,由教务处作出统一安排,如有违反者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聘用程序:
1.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和教学部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及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向社会公布聘用兼职教师条件,组织报名。
2.应聘者填写《应聘教师登记表》,并提供相关的学历、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
3.教务处负责组织应聘者试讲,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4.评议合格者取得应聘教师任职资格,被聘兼职教师填写《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并将相关教师资料存入档案室。
5.著名专家教授或特殊人才可直接选聘为兼职教师。
四、教学管理:
1.兼职教师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务处在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兼职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教务处、教学部和专业教研组负责对兼职教师的业务考核,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2.教学环节的管理。兼职教师必须熟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按其要求认真制订教学活动进程安排,填写教学进度表一式三份,一份送学校教务处,一份送专业教研组,一份自留。
3.教学实施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包括习题课、复习课、辅导答疑、实验技训课等),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完成指定的教学任务。兼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广泛收集有关的现场资料,了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实际中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反映最新经济动态和广泛采用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4.实践教学的管理。按照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课程的设计要求,兼职教师应安排与编写实践课内容、实践课时间与实践课实施方式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并组织其实施。兼职教师要从中职教育的特点出发,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训导。兼职教师应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指导,负责对社会实践报告的批阅与评定,同时,写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效果的评价与总结。
5.教学质量的管理。教学部主任和专业教研组长要经常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见评价,有关对兼职教师来自不同渠道的教学效果信息情况及时报教务处并反馈给教师本人,对不负责和教学效果差的教师,提出批评并予警告,情节严重者立即报学校予以解聘。
6.教学认定的管理。兼职教师必须接受教学部主任、专业教研组长和专职教师的听课与评定,接受学校教务处与督导检查组的检查。坚决做到用事实、数据说话,奖惩分明地认定教学效果。
7.教学例外的管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调课申请单,经教务处批准,调课通知单返回教学部后,方可生效。
五、教研活动管理:
1.兼职教师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参加本专业的教学研讨活动,在有责任将企业和同类学校先进的教学与管理经验引入各专业的条件下,共同探讨教学改革内容和教学改革方法,统一规划与制定我校各专业的教学要求。
2.兼职教师有责任指导本专业年轻教师提高教学效果,有责任指导本专业教师教研任务开展与实施,对有显著成绩者,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3.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不得任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增减时,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与论证报告,经学校相关处室研究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核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因此构成的教学事故后果自负,对此不存在任何教学改革的理由。
六、日常管理:
1.兼职教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由所在教学部安排教学任务,提出教学要求,并对其进行考评。
2.根据专业学制确定聘期,一般分为一学期、一学年和二学年。
3.兼职教师要经常听取教学主任、班主任反馈的学员意见。
4.未经批准不得向学员出售书籍、音像制品、服装等,严禁在校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5. 兼职教师的代课金按月、按实际考勤发放。考勤由归口教学部负责,教学部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考勤情况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核实后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发放。
6. 如兼职教师未按协议履行职责,或未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或教学过程中出现事故,经教学部确认教学质量不符要求者,可酌情扣10%—20%的代课金。
7. 如兼职教师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差,学员满意率低于90%的,经警告仍达不到要求者,学校有权提前解聘。
七、兼职教师的义务与职责:
1.定期(每月不得少于四次)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认真做好作业讲评,帮助学生分析作业做错的原因,并安排适当的案例分析讨论课程。
2.认真答复学生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有关教与学问题,对相对集中的问题要进行集中答疑。
3.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考勤,认真填写课堂情况反馈表,对突出的、影响较大的问题应及时向教学部主任汇报、沟通。
4.兼职教师有按照教学要求提供考试试卷,批改试卷,录入学生成绩的责任。
5.在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并履行其义务后,经教务处与教学部检查合格,到财务处领取本学期任课酬金后,方可视为本学期兼职教师聘用合同的解约。
八、其他临时聘用教师管理办法:
1.文化课、行政管理岗位原则上不聘请临时人员。
2.不符合兼职教师聘任条件,而教学部又急需的专业课教师,需要教学部写出书面申请,试用三个月,经学校考查合格后方可聘为临时教师。试用期内无福利津贴。
3.临时聘用教师按现行课节奖励标准享受工作量津贴,没有基本工资。
4.临时聘用教师任期6至12个月后,在教学部综合考评优秀且达到标准工作量,由教学部申请正式聘用考核,经学校考查合格后正式聘用,开始发放基本津贴。
5.临时聘任教师及编外聘用教师遵守学校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实行单独考评,每月计发相关津贴。
附一:兼职教师统计表
附二: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二○二○年九月五日
附一:
孔祖中等专业学校企业兼职教师统计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毕业学校
所学 专业
学历学位
职 称
从事职业
专业特长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兼职经历
为我校离退休教师□ 在我校有过兼职教学经历□
在其他学校有过兼职教学经历□ 首次兼职教学工作□
教学能力
有一年以上的教学体验□ 已获教师资格证书□
接受过师范性知识的培训□ 在读硕士或博士□ 其他□
聘任部门意见
聘任部门主管签名
教学 任务
20 至20 学年第 学期
课程名称
授课 班级
学时(周学时×周数)
学生数
教务处意见
校长签名
附二:
孔祖中等专业学校
企业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甲方:孔祖中等专业学校
乙方:甲方本次聘任的兼职教师
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其教学质量的保证主要依靠一支“专兼”结合的复合型师资队伍。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兼职教师聘任行为,确保学校与兼职教师双方的合法利益,特制定兼职教师聘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职责
1. 在聘任期内,甲方应当主动为乙方提供在学校的教学服务,协调处理相关教学事务;
2. 甲方应当按照学校兼职教师课时津贴规定予以发放,本次聘任,课时基本津贴标准为1000元/月,教学活动津贴500元/月,教学效果评价津贴1000元/月,学期教学成果奖500元/月;具体领取数额以相关部门考评核定结果确定。
3.在聘任期间,乙方出现教学事故或发生其他不能胜任我校兼职教学工作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兼职聘任协议;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须填写甲方兼职教师调查表并通过甲方的兼职教师审核;
2.乙方须遵守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完成教学工作,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教学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甲方聘任教师、绩效考核评定办法。
三、本协议采用学年聘任制,本次聘任,乙方在甲方的兼职有效期为20 至20 学年;
四、 本协议甲方只对乙方在聘任期内的教学行为负责,不承担乙方其他的民事或法律责任;此协议一式三份,兼职教师、教学部、教务处或项目办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